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,日前,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主席白雪山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,通報提及其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。這種行為不僅違反組織紀律,更是對黨的不忠誠,發人深思。
早在2014年7月,中央紀委就對線索分類處置標準進行調整,去掉了“留存”環節,增加了“談話函詢”,旨在對有輕微違紀的黨員干部“咬耳扯袖”,以期達到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漸的目的。
無論是組織部門還是紀檢監察機關,對白雪山早期函詢,用意是趁問題還沒有釀成嚴重后果,拉他一把。然而白雪山卻為自己的病下反了方子、吃錯了藥,他沒有選擇直面問題,向組織坦白,而是挖空心思遮掩逃避,以至在貪腐的泥淖越陷越深。
黨員干部應該正確對待組織的函詢。函詢是一種組織手段,是一種常態性工作。不能拿著組織的函詢當兒戲。要知道,認真對待、如實回答是態度,不隱瞞、不回避是紀律;也不能因自己有點“不干凈”,“函”來就遮、“函”去就抹。要知道終究紙里包不住火,越“遮”火越大,越“抹”火越兇,最終引火燒身。
白雪山的案例說明,“豌豆跳得再高,也砸不爛銅鍋”。其始于漠視組織的函詢,進而對抗組織調查,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、不收手,直至被“雙開”,乃是咎由自取。白雪山如果止于當初組織函詢時的“豌豆跳”,就不會有今天的“頭流血”,那些在違紀道路上越走越遠的昔日“好同志”,也不會最終淪為今日的“階下囚”。